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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广州一批商家被罚

发布时间:2025-05-18 12:26:44 点击量:

  

Kaiyun: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广州一批商家被罚

  2024年7月,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该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花都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7.6元、罚款145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该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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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不合格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307具、没收违法所得181.5元、罚款2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生产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增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7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该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花都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6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1月,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该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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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不合格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9个、罚款234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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