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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开始报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5年第1号)及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安徽考区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卫传〔2025〕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淮南市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自2025年2月8日10时至2025年2月21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根据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上网报名,不接收跨考点报名。
2、2024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5年仍需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按时缴纳医学综合考试费(不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类别)。
3、本考点现场审核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3月7日(具体安排,详见下文)。
(二)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 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注册满两年(即截至2025年医学综合考试前注册满24个月), 可报名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注册满五年(即截至2025年医学综合考试前注册满60个月), 可报名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三)持我省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我省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即截至2025年医学综合考试前满12个月)并考核合格, 可报名参加相同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四)具体报名资格及相关信息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等网站, 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查询。
2月26日上午: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医院、马山医院、市职防所、市中医院;
2月26日下午: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中心血站、华健医院、淮化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2月28日上午:朝阳医院、阳光新康医院、泽明眼科医院、晨光眼科医院、华厦眼科医院;
3月3日上午:大通区、八公山区、经开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的辖区内区管医疗机构;
3月3日下午:谢家集区、高新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的辖区内区管医疗机构;
(2)县区:凤台县、寿县、田家庵区、潘集区现场确认须于3月3日前完成,具体时段由各现场确认点自行安排。
注:以上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集中整理,统一报送。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市级确认审核的,一律不予补报。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由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中相关内容,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专业型研究生还需提供专业学位证书。如考生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的,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可以联系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代替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可以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代替。
6、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及相关佐证资料;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7、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9、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2025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5)。
11、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信息佐证材料。
12、各报名单位及县、区现场确认点需同时上报《考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统一excel版)及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乡村全科类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
2025年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在安徽考区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考试时间如下:
医学综合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形式。除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分。
采用网上分阶段缴费方式。实践技能考试网上缴费将于全省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开放,预计缴费时间段为2024年4月10日至5月30日24时;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合格者,再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时间段为成绩公布后15日内,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缴费。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卫生健康部门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收费函〔2020〕148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医考发〔2016〕87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认证〔2017〕9号),我省医师资格考试费收取如下:
1.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卫、中医类别为219元/人;口腔类别为269元/人。
2.医学综合笔试费。2023年全省医学综合笔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3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18元/人。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按照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用的标准收取。
(一)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启用2024年版考试大纲,考生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
(二)各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报考的材料准备及初审工作,并按要求到考点指定的现场审核地点进行审核,考生报考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其所在医疗机构负责,严禁挂靠报考的情况。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记入不良记分。
(三)各县区(园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审核责任,严格落实签字负责制,确保审核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形成“事前责任安排到位、事中责任落实到位、事后责任追查到位”的工作机制。发现违反审核规定和程序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造成后果的严肃问责。
(四)现场审核时考生信息经签字确认后不再进行修改。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任何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的处理。考生持假毕业证书报考,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均按照禁考三年处理。